2008年11月5日由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丛骆骆同志带队,市局办公室主任郝田仓以及市药检所供应科科长王肖军同志组成联合检查组,到平谷区药品检验所现场检查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情况。 药监平谷分局局长刘建强同志就平谷区药检所关于试剂室改造、安全预案的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以及危险化学品管理措施的等工作向检查组作了汇报。分局副局长白金禄,药检所所长刘富合,分局办公室主任张雪艳参加了汇报会。随后检查组对平谷区药品检验所实验室、试剂室、仪器室进行了实地检查。重点检查了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详细情况,并针对剧毒试剂、易制毒试剂及易爆试剂的储存做了指示。检查组还特别对平谷所《危险物品事故安全预案》中所列的事故处理措施提出了表扬。 平谷药检所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大力提高安全保障工作,已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相关的规章制度13个,危险物品事故应急预案1套。制定的预案充分考虑所内实际情况,对290余种化学试剂(包括90余种危险化学品)、120余种对照品、400余件玻璃仪器、60余台实验仪器等的事故处理做了周密布置。另外,平谷区药品检验所还进一步规范了危险化学品管理,实行双重锁具双人管理,并重新检查消防设施、灌装灭火器等防范措施。 最后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丛骆骆要求药检所全体职工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把危险化学品安全防范工作做实、做细,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二○○八年十一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