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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平谷分局开展“雷霆行动”


  2008-07-10

    根据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雷霆行动”的通知(京药监安[2008]62号),药监平谷分局于2008年6月23日8:30至6月25日18:00实施“雷霆行动”。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
    为顺利实施“雷霆行动”,药监平谷分局成立了以局长刘建强为组长、副局长白金禄、王立春为副组长的“雷霆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行动的组织和督导。制定了详细的检查方案,对区内慧慈医院等10家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渠道合法性和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禁用物质的药品标注“运动员慎用”情况进行检查。
    二、“雷霆行动”检查情况:
    1基本情况:此次检查,药监平谷分局共分三个组,每组均配备了一名稽查人员,出动人力12人次,车辆3车次,共检查医疗机构10家,即:慧慈医院、岳协医院、煤炭诊所、平谷区县社诊所、平谷区食品厂诊所、北京天利海化工厂诊所、豪特酿酒公司诊所、红十字会北小区(王振平)医疗站、红十字会承平园(耿小平)医疗站、红十字会新平北路(刘佩)医疗站。
    2、检查结果:此次检查未发现购用无批准文号药品和无合法来源药品等违法违规现象,对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均有药品“运动员慎用”字样的警示语;对上述10家医疗机构分别提取了抗菌素类药品、注射剂等高风险药品票据。并做了详细的《监督检查情况记录》.
    3、按照市药监局6月25日反馈的“第二次票据核查表”,我分局迅速对可疑票据进行二次核查,并把核查结果及时报送给市局安监处。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是发现个别诊所存在供货商资质过期现象,检查人员要求企业立即更换供应商资质;二是和供货商结帐时不索要发货票据.检查人员要求企业今后在进货时除所要合法资质外,结帐时还应所要正式发货票。
    此次有针对性地突击检查,在我区取得的首战胜利,达到了市局“雷霆行动”的预期目的,对提高医疗机构药品质量责任意识、降低了奥运会及残奥会期间药品使用环节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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