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药店、成人保健品店:
1、根据《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督司关于要求依法查处非法橡胶避孕套的通知》(京药监稽[2006] 91号),经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查,标示为深圳爱邦橡胶制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永康乳胶厂、深圳伊美斯保健品有限公司、深圳安乐胶业公司、深圳宏达保健品有限公司、深圳市国基乳胶制品有限公司、施善堂TM康健产业(深圳)公司、深圳太康胶业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生产的橡胶避孕套均为非法产品。
2、根据《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查处标示为海南省企业生产的假冒避孕套函的通知》(京药监稽[2006] 95号),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未核发过橡胶避孕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因此凡标示海南省企业生产的橡胶避孕套均为未经注册产品。
为保证本辖区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防止假冒避孕套造成安全问题,损害公众健康,请你们见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提高警惕,对所经营产品认真进行自查,如发现标示为通知中所列企业生产的橡胶避孕套,立即上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平谷分局稽查科,电话:51322398。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平谷分局
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