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药店、成人保健品店:
根据《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查处标示为青海省生产的假冒避孕套函的通知》(京药监稽[2006] 76号),近期,一些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市场监督检查中发现标示青海省生产的橡胶避孕套质量可疑,经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查,该省尚无橡胶避孕套生产厂家,也从未受理任何品牌的橡胶避孕套的注册和生产。市场上正在销售的标示为青海省生产的避孕套属无证产品。
为保证本辖区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防止假冒避孕套造成安全问题,损害公众健康,请你们要高度重视,提高警惕,对所经营产品认真进行自查,如发现标示青海省生产的避孕套立即上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平谷分局稽查办公室,电话:51322398。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平谷分局
二○○六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