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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查处无证产品“纯金胶原高素能美容丝”的通知


  2006-05-26

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美容机构、医疗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督司近日发出通知,要求依法查处无证产品“纯金胶原高素能美容丝”.一些地区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市场监督检查中发现,某些医疗美容机构使用一种名叫“纯金胶原高素能美容丝(简称美容金丝)”的美容产品,并在网上进行广告宣传,称“该产品通过纳米技术除去对人体有害的镍元素,加入微量元素和高素能胶原制成金丝,植入皮下,通过金丝周围生成结缔组织达到除皱去斑效果”。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美容金丝”属于植入体内产品,应按三类医疗器械管理。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未曾审批过“美容金丝”类产品,市场上正在销售使用的产品应属无证产品。

为保证本辖区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防止非法医疗器械产品植入人体后造成安全问题,损害公众健康,请你们要高度重视,提高警惕,对所经营或使用的产品认真进行自查,如发现“美容金丝”立即上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平谷分局稽查办公室,电话:51322398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平谷分局

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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