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药监局“关于开展喹诺酮类药物安全性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药监平谷分局加强对区内喹诺酮类药物的监督管理和安全性监测。
一是对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所使用的各种剂型的加替沙星、左氧氟沙星进行质量抽样检验。从3家二级医院共抽检4个批次、3种剂型的加替沙星和左氧氟沙星并送到北京市药品检验所检验。二是分局要求区内各医疗机构对本单位所使用的各种剂型的加替沙星和左氧氟沙星不良反应发生情况进行重点监测,对使用情况实行月报,由药监平谷分局汇总上报到北京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药监平谷分局 李拥军
200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