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27日,接到关于开展对避孕药“左炔诺孕酮片”(毓婷)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后,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紧急部署,按照通知精神要求立即组织稽查人员对辖区内经营、使用避孕药“左炔诺孕酮片”(毓婷)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药品稽查人员分成两小组,利用3天时间,共检查成人用品商店15家。部分成人用品商店经营此药品,数量较少,进货渠道混乱。所检查的成人用品商店均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检查医疗机构13家,所使用的避孕药品全部由区计划生育委员会药具管理站免费配送;重点检查了药品经营企业16家,发现有标识北京紫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避孕药“左炔诺孕酮片”(毓婷),我分局将其列为抽验的重点,同时并对企业的资质、该药品数量、购进渠道和票据进行了现场检查。对成人用品商店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避孕药品的行为,我分局将给予从重、依法查处。今后,将不定期对成人用品商店进行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部署及时,组织有序,突出高效,使避孕药品购销环节得到进一步规范。
药监平谷分局 王心亮
二OO六年七月三十日